各系、各部门:
根据校国资〔2019〕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学校资产的完整性和使用的合理性,根据《我院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校政〔2014〕68号)、《我院师范学院best365网页版登录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院政〔2015〕1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决定近期开展我院2018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本次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成效,学院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郝文清 刘宾 副组长:肖玮 吴尝 张军
成员:王海亭 孙道德 刘生杰 刘杰 白雪芳 许艳 周红志 于干 毛祖光。
二、清查盘点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系、各部门购建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三、清查盘点时间
2019年5月28日—2019年6月18日。
四、清查盘点方式
本次清查采用单位自查与学院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以单位自查为主。单位自查应在6月12日前结束,学院抽查验收时间为6月13日-6月18日。
五、清查要求
1.要高度重视资产盘点工作。设备管理中心会将各系、各部门资产情况发给各系、各部门负责人,各系、各部门负责人通知相关人员做好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2.资产盘点以设备管理中心提供的固定资产台账为基本依据,采用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核对方法盘点实物资产,认真核对各部门、个人名下资产的使用情况,并检查资产标签是否按照要求粘贴,对自查、检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认真填写《国有资产盘点单》。
注意事项如下:
(1)对清查出的各项盘盈、盘亏资产,要查明原因。无盈亏资产,要明确存放地点,确认现领用人;盘亏资产,要明确盘亏原因,填写盘亏责任认定表;盘盈资产,按照同类资产估价,办理资产登记入库手续。
(2)对查出的各项未使用、不需用的资产,要查明购建日期、使用时间和技术状况等,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3)经过清查后的各项资产,要区别资产的现状,进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库更新,建立健全实物账卡。
3.学院集中检查期间,设备管理中心管理人员会分别联系各领用人,对资产使用情况进行核对、确认。设备管理中心人员分工如下:潘汉老师负责核对食品系、经济管理系资产使用情况;叶知秋老师负责核对外语系、新闻传媒系资产使用情况;毛祖光老师负责核对设计艺术系、行政楼各部门资产使用情况;于干老师负责信息科学系、设备管理中心资产使用情况。各系、各部门在自查期间有问题可以与具体负责人员联系。
六、清查总结
学院集中检查结束后会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检查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详实陈述各项内容的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最终形成检查报告,经学院行政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校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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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