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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国资《 关于开展我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检查工作的通知 》

阅读:4326 时间:2018.05.23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大学更名工作统一部署与安排,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检查工作,以进一步摸清我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夯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基础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至201841日各单位(含个人)购置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具体以国资处提供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台账为准。

二、时间安排

2018年年522-2018610日。

三、工作流程

1.各单位(部门)于523日前到综合楼1413室领取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标签,并按照领用人信息分发标签,由资产领用人按照规范要求在528日前完成标签粘贴工作;

2. 各单位(部门)在531日前汇总整理本单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检查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反馈至国资处。

3.6月5-10日,国资处将会同有关单位对各单位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检查工作,确定专人(一般为资产管理员)负责统筹检查工作,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为大学更名工作专家进校考察做好充分准备;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检查以国资处提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一览表为基本依据,采用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核对方法盘查资产,如实记录检查中发现的各种情况, 完善《我院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一览表》,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各单位(部门)务必明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存放地点,按照“楼宇名称+房间号”规范标注,楼宇名称以《我院师范学院两校区道路楼宇命名方案》中楼宇名称为准;如部分个人科研设备无法明确存放地点,则标注“个人使用”;

2)资产领用人信息如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在备注栏备注现领用人;如需在资产系统中更正领用人信息,需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3)资产信息有变动需在《我院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一览表》中作字体加粗处理,电子表格中作标红处理(单项标红,请勿整行标红);

4)如发现资产标签漏打、不清晰等情况,将需要重新打印的资产名称等信息及时反馈至国资处。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部门)于531日前将完善后的本单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台账(A3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科,同时务必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吕盼盼,电话2596396,电子邮箱:540723537@qq.cm


附件:

1.best365网页版登录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台账

2.我院师范学院固定资产标签粘贴位置说明

3.我院师范学院楼宇命名方案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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